投標邀請書
招標編號:閩咨招[2017]155號
1. 招標條件
福州長樂市支公司營業(yè)辦公用房裝修工程,建設單位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資金來源為自籌,招標人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為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該項目采用邀請招標的方式進行,邀請單位為:福建省升創(chuàng)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東南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大藝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永盛設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福州鵬程建筑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福州萬欣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福建全順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樟盛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福建省長樂市;
2.2. 工程建設規(guī)模:本項目招標控制價為¥1979469元,K=9%,發(fā)包價為¥1803840元;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福州長樂市支公司營業(yè)辦公用房裝修工程,具體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單為準,以施工圖紙為依據(jù);
2.4. 招標控制價:¥1979469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50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jié)點的工期要求為/;
2.6. 標段劃分:/;
2.7. 質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合格標準。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備有效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yè)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和《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建筑工程專業(yè)注冊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或建造師臨時執(zhí)業(yè)資格),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 不應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業(yè)信用綜合評價分值。
3.5.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無;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類似工程業(yè)績”要求:無。
3.6. 本招標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7.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本招標項目不采用電子招投標。
4.2. 凡受邀請者,請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下午14時30至17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huán)球廣場B座13層)采用記名方式購買招標文件。投標人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須攜帶單位介紹信、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以及資質證書(以上材料需加蓋投標單位公章),招標文件每份售價2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標人需要購買招標工程施工圖紙的,可向招標人提出申請,招標人在三個工作日內提供購買的施工圖紙,圖紙售價不高于《福建省物價局轉發(fā)國家計委關于印發(fā)<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閩價[2002]服610號)規(guī)定的價格。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采用在合理造價區(qū)間隨機抽取中標人辦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 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在開標截止之前,投標人到開標現(xiàn)場以現(xiàn)金裝入密封信的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密封信需加蓋投標單位公章。
6.4.投標保證金的退還:中標候選人以外的投標保證金于開標會議結束后當場退還;中標候選人的投標保證金將于施工合同簽訂后的三個工作日內退還。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在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網(http://myprocess.org)上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qū);郵編:350000;
電話:0591-87092876;
聯(lián)系人:蘇女士;
招標代理機構:福建省閩咨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號環(huán)球廣場B座13層;郵編:350003;
聯(lián)系人:陳工;
聯(lián)系電話:15705972318; 郵編:350003;
傳真:0591-87677861。